3)第十七章 托身白刃里(求推荐收藏)_开局入赘大唐李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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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里,却成了炫耀的资本。

  周围的人更是露出好奇,甚至恍然大悟的表情,全然没有人认为这种事不应该。

  却又能如何呢?自己只能喝着闷酒。

  酒过三巡,借着客商摇摇晃晃要去茅房的端口,杨默起身与他擦肩而过,拍走了钱袋。

  这一手是前世跟着一个被仇家追杀,投靠自己的老千学的。

  那老千号称国际赌王,十根手指还剩四个,但只是这四根手指,却依旧把千术玩的出神入化,也算是个人才。

  付了钱出了青楼,外面的空气格外的清新,杨默却感觉心情愈发沉闷。

  知道自己想这些都没有用,可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思绪。

  自己是个嫉恶如仇的人么?

  必然是的,如果不是,前世里也不会接受国际官方的安排,冒死去亚丁湾那种地方潜伏。

  就算现在换了副躯体,但杨默也知道,躯体的血依旧是热的。

  但还是那句话,那又如何?

  战争、黑暗与不公,前世他见得多了,以至于有时候都有些麻木。

  最开始的那几年,还想过要靠着一己之力解决。

  但事实呢?

  黑的白的,是不能一刀切对待的。

  当自己有实力消灭眼前的黑时,原本站在自己身后的白便会成为被自己推向死亡的巨手。

  黑白之间的利益,早就纠缠在一起,压根就不是一个人四五年的努力可以改变的。

  买了马,想着这些,杨默郁郁寡欢。

  出了城三五里,驻马转头,看着怪兽一般的城镇。

  他只觉得一股难以言说的憋屈顺着肺管子顶上来。

  穿越前,被各种势力的平衡、世俗的规矩律法、所谓的人文主义等等乱七八糟的东西捆绑着,让自己动弹不得。

  穿越后,在这样一个人命贱如草,律法都不健全,皇帝都没有了的时代,依旧捆绑着自己,岂不是白穿越了?

  “要入乡随俗啊。”

  杨默长叹一声,心神宁静下来,打定主意,拔出匕首,而后拍马向着城镇奔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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