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)第九百二十七章:【你的速度挺快的嘛】_召唤万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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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队或者暴民可以攻打到这里来……卫兵队长隐隐看见绿柳城在望,这,才稍稍松下一口气。

  好了,能逃到这里,总算安全了。

  他把身上的队长衣物脱下,全部扔掉,再穿上猎杀所得的鹿皮,伪装成一个长期生活在森林区的猎户。虽然不知道战事如何,但他已经抛弃了以前城门卫队长的身份,决定换一个身份,混进绿柳城,在这个和平都市里重新生活。自己有一定的实力,不用怕饿死,只要居住地足够安全,什么身份根本不重要。

  上下检查一遍,感觉没有什么破绽。

  原卫兵队长才自林区飞出来,降落到绿柳城的城门,给卫兵递上以前就早早伪装好的身份证明和税金,陪着笑脸,表示自己需要进城,贩买一些皮毛。

  “穷叮当的家伙!”卫兵带点厌恶地哼了声,又强行多勒索了两枚金币,然后挥手:“快滚蛋!”

  “哇哇,看,看那边,有支豪华的捕奴队过来了,我的天,这支捕奴队似乎捞了不少油水,大脚走地龙的背上竟然驮着黄金宝座,草,这到底是哪家的捕奴队啊?”几个卫兵惊喜地议论起来。

  原黑陵城的卫兵队长一听,浑身僵硬。

  他带点不敢置信地回头。

  绝望地发现,之前在黑陵城见过的那支捕奴队,正缓缓地向绿柳城走来。

  他们的队伍似乎更加壮大了一点,负责护卫的佣兵多了十几个,而囚车也多了几辆,唯一不变的,就是那个骑着奔蜴的探路盗贼,眼睛依然明亮,脸上依然笑嘻嘻的……而那坐在黄金座上,也还是那个女奴和抱着婴儿的小女孩,更上面,则是坐着那两个打扮几乎一模一样的银铠武士。

  原卫兵队长吓得脸色煞白,几乎没有瘫倒在地面上。

  他知道黑陵城与绿柳城的距离。

  别说用大脚走地龙来走,就是用狮鹫来飞,也需要十天。

  之所以能够用三天赶到这里,是因为他发现了一个不为人知的空间裂隙,穿过空间裂隙,最少节省了七成的路程,才能赶到这里。

  这支慢悠悠用脚步可以追上自己由黑陵城走到绿柳城的捕奴队……原卫兵队长再不敢想,也不敢看,因为,他发现其中一辆囚车里的一个血淋淋的影子很熟悉……眼神很锐利的探路盗贼翻身跃下奔蜴,满脸笑容地给卫兵塞上一个钱袋,又冷不防又冲着原黑陵城卫兵队长笑着说了句:“你的速度挺快的嘛,想不到你还能赶在我们的前头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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