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265章 北方安定之后_当昏君开始炼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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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喝酒,不参加私人宴请,三餐简朴,两菜一汤,几乎无肉,后来加了一道肉菜,还是李顺强行要求的。

  李顺觉得他的这番正直的话,怎么好像冲着自己来的?是不是暗讽啊?要不要搞搞文字狱啊?心想,他老子也不是这种人,怎么他就成了这般?

  李顺是个现代人,当了多年社畜,拉帮结派,党同伐异,看谁都防备,连枕边人都要留一手,毕竟前世被老婆坑的人也太多了。

  他是小人之心做祟,初初以为孙树是作秀,后来一看还真是清正到了极点。这比刘拯还要符合清官的标准,怪不得会受到那些自诩清流的人的推崇。不过也仅仅是推崇罢了,能做到他那种地步的是少数,叶公好龙而已。所以,孙树算不得清流领袖,因为他本身就不结党。

  他是整顿吏治的主要负责人,但凡有贪污情事,只要有一点证据,就咬着不放,经验不足,从朝廷到地方,逼死了几个巡抚级别的贪官,想要死无对证。可是,他却上书给李顺要继续严查,人死债不消,那些贪官的亲族,使用贪污受贿来的钱的时候,难道不知道是民脂民膏吗?

  他还把妻儿送回了老家,给他老子孙学文写信,用极为隐晦的态度,提醒他爹不要做错事。他在给李顺的奏折之中解释说:“臣为皇上不弃,委以重任,自任职以来,所见所闻,触目惊心,原以为熟读圣贤之书者,应知廉耻,应行忠孝。然所遇皆寡廉鲜耻之辈,营私舞弊,上下其手者不知凡几。侵占公帑,强征民税,欺压百姓,民风沉沦,人人钻营。

  百姓不信官府,言“生不入官门”。官商勾结,买卖人口,使良家沦为娼妓,幼童甘做娈使。民有冤无处伸,杀人者使得银钱,便可逍遥法外。民生凋敝,铤而走险,为匪为盗。臣深知官吏腐败之事,事关社稷存亡,愿以必死之决心,与之搏斗,不扫清硕鼠虫蠹,无颜再见皇上。故将妻儿送回故里,防备小人陷害。吾父虽廉,然而为官多年亦讲人情,恐为奸佞所利用。”

  李顺看得自己都心虚,上梁不正下梁歪,火别烧到自己的头上,搞个“正君道,明臣职”的奏章,那他就青史留名了。

  其实在孙树的心中,对李顺的观感不错。从他废除藩王制度,推行新政等举措,他觉得李顺个人还是个想要有所作为的君主,也听得进去忠言,所以才肯卖命的干。他是刚,又不是傻,只要李顺不是太过分,不到万不得已,他也不会怼皇帝。

  孙树给李顺整不会了,如何对待?他知道朝廷需要这样的人来整顿吏治。民间对孙树的所作所为,反响很好,连“孙青天审贪”的戏都出来了,连带着圣统皇帝,都被塑造成了明君。李顺瞬间觉得这是大胤朝的排面,自己的洗白剂,要好好保护,要树立为标杆。

  千百年后,就算大胤亡了国,就算他统治下,百姓过的日子连狗都不如,也会有人因为孙树而对他深表同情。圣统皇帝也很无辜嘛,他也想百姓过上好日子,是那些大臣太坏了。皇帝的好处和坏处都在这一点,臣子做的事会被人归于帝王的身上。

  皇帝无须懂的太多,只要会用人就行。万一他运气好,还会被评委千古一帝,最不济也是网庙十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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