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一百零七章 和君离别安长忆 我非我来卿非卿_劝君莫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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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未脱的少年了,现在的朝阳,已经长成了英俊挺拔的男子,那双曾经弱小的肩膀,已经可以扛起自己的命运了,朝阳的脸平添了几分成熟来,忘忧觉得,现在的朝阳才是真的好看。

  现在的朝阳已经成为可以被信赖和依靠的存在。

  而且个头还比忘忧高了不少,这让忘忧有些郁闷。

  “喏,送给你。”朝阳微红了一下脸,然后从怀里掏出来一个东西。

  忘忧拿过来看才发现是一个玉镯子。

  血红色的玉镯子,和朝阳的头发颜色很像,美得耀眼。

  忘忧拿过来,马上便戴在了手腕上,雪白的肌肤映着红色的镯子,相互交映成美景。

  忘忧晃了晃手腕,然后举起来拿到朝阳的眼底下,说道:“好不好看。”

  朝阳有些尴尬的别过了头,然后说道:“好看。”

  “我也觉得挺好看的。”忘忧举着手腕在那里看了半天。

  有些好奇为什么朝阳会送东西给她,便问道:“朝阳为什么要带礼物给我?”

  朝阳被问道这个问题,想必早就想好了怎么回答,便是说道:“要是我没有给你带,你又要找我要,那就麻烦了,反正这个东西不值什么钱,就送你了。”

  忘忧有些苦恼的说道:“但是我没有什么送给你。”她一玩起来,什么都忘了。

  “你的东西还是留着你自己用吧,我又不稀罕。”朝阳说道。

  “呐,朝阳。”忘忧碰碰朝阳的肩膀,见朝阳看着她,便是说道:“我觉得朝阳比以前要好了。”

  “为什么这样说?”朝阳有些奇怪忘忧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一句话来。

  “我也不知道,就是这样觉得而已。”忘忧说道。

  其实她知道的,以前的朝阳,那双倔强的眸子里,满满的都是仇恨,连着整个人都沉浸在一片薄薄的哀愁里。

  现在的朝阳好像卸去了沉重的枷锁,散发出自己原本的光芒来。

  红色的、温暖的、坚强的、耀眼的光芒。

  朝阳已经不是原来的朝阳了,但是忘忧却更为喜欢现在的朝阳。

  充满了生机,像是永远不会磨灭的太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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